物业发不当通知禁止养宠物,引发居民强烈不满后已撤销
近日,一则关于物业发布禁止养宠物否则将捕杀的通知在社交媒体上引起了广泛关注。该通知由济南市天桥区小鲁社区居委会及物业联合发布,但随后因措辞不当和居民强烈反对而被撤销。
据悉,这则通知于12月5日在小鲁社区内张贴,明确禁止居民饲养狗、猫、鸡、鸭、鸽子等各种宠物及家禽。通知中声称,一旦发现有违反规定且不听劝阻的行为,联防人员将会同公安机关进行捕杀。这一规定引发了居民的强烈不满和担忧,特别是对于那些已经养了多年宠物的居民来说,更是难以接受。
在通知发布后,有居民将此事发布到了社交媒体上,并贴出了带有社区盖章的通知照片。这一消息迅速引起了网友的关注和讨论,许多人认为这种规定过于严苛,且捕杀宠物的方式过于残忍。同时,也有网友指出,社区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发布通知前应充分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面对居民的强烈反对和舆论压力,小鲁社区居委会及物业迅速作出回应。12月6日,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该通知确实存在措辞不当的问题,且社区在审核过程中存在疏忽。目前,该通知已被撤销,社区正在拟定情况说明,将对居民进行统一解释和安抚。
同时,属地药山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表示,他们已通知小鲁社区撤销该通知,并做好群众解释工作,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据工作人员解释,该通知主要针对的是辖区内的春天金容花园小区,该小区是小鲁庄的安置房,产权属于小鲁社区居委会。前段时间小区内有居民向物业反映存在饲养宠物和家禽的情况,且有老人因此受到惊吓。为保障居民的安全和卫生环境,物业工作人员拟定了上述通知。
然而,对于这一解释,部分居民仍然表示不满。他们认为,即使存在宠物扰民或卫生问题,也应该通过更加合理和人性化的方式来解决,而不是采取捕杀这种极端手段。同时,也有居民呼吁社区和物业应加强与居民的沟通和协商,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宜居的社区环境。
此次事件再次提醒我们,基层组织和物业在制定和执行相关规定时,应充分考虑居民的意愿和利益,避免采取过于严苛或不当的措施。同时,也应加强与居民的沟通和协商,共同推动社区治理的民主化、科学化和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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